发布时间:2013-10-17 来源:福清新闻网
福清新闻网-福清侨乡报10月16讯(记者 林明) 记者昨天从有关会议上获悉,即日起至12月31日,我市将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。
据了解,我市目前以液氨为介质制冷的企业共有49家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,旨在摸清液氨使用企业(特别是冷冻企业液氨气储罐)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,排查安全隐患,实现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。
据悉,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,其中,10月中旬至11月底为自查自改、治理整改阶段,将组织监管人员和专家深入企业,按照液氨使用的有关法规标准和专项治理的要求,指导和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。12月为检查验收、全面总结阶段,市安委会将组织专项综合督查组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,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,并将督查检查情况适时予以通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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